根據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與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簽訂的《不良資產債權轉讓協議》(協議編號:長沙單轉公金2021001號),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已將其對公告清單所列債務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以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益依法轉讓給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債務人及擔保人以及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況的相關承債主體或清算主體。
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公告清單中所列債務人及擔保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生包括但不限于更名、改制、歇業、吊銷營業執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形的,由相關承債主體、清算主體代為履行義務或承擔清算責任。聯系電話:0731-81808792、18807315355,聯系人:李先生、白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清單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沙分行
長沙湘江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